費改后,駕駛證失效也能賠!理賠范圍更大!
買車險是每個車主都避免不了的環境,但是買完車險就萬事大吉了嗎?未必。實際上最考驗保險公司的是車險理賠的環節。現實生活中,車險理賠往往存在很多扯皮,消費者有的時候甚至不知道哪些情況是可以理賠的。最新的《示范條款》對我國商業車險條款做了全新梳理,其中與車主最相關的莫過于駕駛證失效后,若車子出險,保險公司也要賠。究竟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是要賠的呢?
一、駕駛證失效車險公司要賠
原先車險條款中的10多條責任免除,如“駕駛證失效或審驗未合格”、“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等在《示范條款》中被刪除。駕駛證失效后或出險,車險公司要賠。
二、倒車鏡被剮車損險也理賠
以前車主常會遇到這種情況:自己的愛車停在車位里卻被剮蹭,等到車主發現時,肇事方早已逃之夭夭。往往只能自認倒霉,雖說可以通過不計免賠來解決,但最終保險公司只能賠付維修車輛費用的70%,30%的損失還得車主自己承擔。現在,則可以通過購買新增加的“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來解決。
再比如:不少車主在以前理賠時,駕車不慎刮花了倒車鏡,但由于沒買倒車鏡車燈單獨損壞險,保險公司拒賠。而新規實行后,若將來駕車不慎刮花倒車鏡,只要購買了車損險,保險公司都會予以賠付。
三、事故責任免賠率有所提高
對于理賠時效問題,《示范條款》也做出了明確規定。比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車主索賠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不完整,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車主補充提供。保險公司收到車主的賠償請求后,應當及時做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做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車主達成賠償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保險公司自收到賠償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其賠償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最終確定賠償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四、車主耍賴,傷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
車主駕車撞傷第三者后,因不想負擔傷者的費用,逃避責任,而拒絕協助受傷的第三者進行理賠。有的甚至直接將保險公司賠付給傷者的醫療費據為己有,傷者只得通過法律途徑討要,但時常還會遇到執行難等問題,使傷者身心都受到傷害。
根據《示范條款》的規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
也就是說,受傷的第三者可以越過機動車主,直接向肇事車主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同時,《示范條款》明確了保險人應該先對第三者進行賠償,保險公司再向被保險人賠償的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