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發生兩次事故,交強險賠幾次?
時間:2016/8/18 10:54:25 | 來源:本站
近年來,我國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長,交通事故更加難以避免,出了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看看交強險賠不賠,商業車險賠不賠。對于交強險,曉保收集了兩個案例,希望大家能通過案例學到一些交強險理賠的知識。1出借沒有保險的車輛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老張的摩托車…
近年來,我國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長,交通事故更加難以避免,出了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看看交強險賠不賠,商業車險賠不賠。 對于交強險,曉保收集了兩個案例,希望大家能通過案例學到一些交強險理賠的知識。 1·出借沒有保險的車輛 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老張的摩托車沒有投保,鄰居小李外出,老張好心將車子借給他,結果將一名小學生撞傷。法院判決老張、小李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9萬元,并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我國的交強險條例規定,投保交強險屬于法定義務。立法的目的,是為了在發生事故時,受害人能從保險公司處獲得賠償,從而保護第三人利益。 所以,機動車必須投保交強險,對自己和他人都盡到一份社會責任。 2.機動車連續發生事故 交強險可以重復賠 老魏貨車的交強險保險期間為:2015年2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今年4月7日、9月13日兩次發生交通事故。第二次事故后,保險公司認為,因在前一次事故中,交強險12.2萬元已賠償光,故拒絕再賠。 一般來說,交強險賠償是沒有次數限制的,可以進行多次賠償,但每次賠償不能超過賠償限額。 交強險是以社會資金轉移投保人的風險,帶有公益性質,它突出保護交通事故中的弱勢群體。如按照保險公司的辯解,不予賠償,那么直接受到損害的將是事故受害人,這顯然與立法目的相悖。 因此,即使發生多次事故,保險公司仍應賠償,且賠償金額不能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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