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雙方都沒錢墊付醫療費,該怎么辦?
時間:2017/4/28 14:34:08 | 來源:本站
2017-04-28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見到過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都說自己沒錢,要求對方先墊付。這也很正常,先墊付的一方后期理賠過程中比較被動,那么,交通事故中,到底由誰來墊付呢? 醫藥費墊付情形1、車方先行墊付,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進行詳細計算;2、傷者自行墊付,…
在常(chang)規居(ju)住中(zhong),我有(you)機會想到過(guo)會出現道路運(yun)輸(shu)安(an)全(quan)(quan)意外(wai)后,兩(liang)者都說自(zi)己的沒錢了(le),規定對手先墊款(kuan)。這也很正常(chang)的,先墊款(kuan)的單方前(qian)期賠(pei)付全(quan)(quan)過(guo)程(cheng)中(zhong)是比較普通攻擊,但是,道路運(yun)輸(shu)安(an)全(quan)(quan)意外(wai)中(zhong),不懈由歸誰墊款(kuan)呢?
1、車方先行墊付,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進行詳細計算;
一般情況下,肇事者還是會先行墊付搶救費用、醫藥費用的,沒有人會看著傷者血流不止、無法醫治的。
如果傷者沒錢治傷,車方也窮得響叮當,誰來墊付醫藥費?一般有兩種方法: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2、《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第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應當由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及時墊付。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具體應當按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核算。
1、對于肇事司機,應當及時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和必要手術等費用,這樣至少保證傷者的傷情不因無錢醫治而擴大,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不僅導致傷者承受更嚴重的傷害,后期理賠也會無形加大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
2、對于受害人,肇事司機能及時墊付所有醫療費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機不配合墊付的情況下,自己應及時自行墊付治療費用,若治療費用緊張的應及時和交警部門聯系,看能否和保險公司、肇事方或醫療基金部門協調獲得幫助,及時保障受傷者身體健康利益。
3、如若墊付了醫療費用,墊付方應保存好墊付的醫療費票據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條,以備在后期訴訟中作為證據主張相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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