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保險機構董事長、總經理雙雙生變!
首季商業險業60數十位領導層搬家
疫情反復,經濟波動,與之相呼應的還有保險人事江湖的動蕩——據統計,首季共有40余家保險機構發生60多次高管變動。
具體來看,首季共有6家機構董事長、總經理職位雙雙發生變更——華泰保險集團、太平財險、和諧健康、國民養老、東海航運保險、中國漁業互助。
一共有11家商業險組織 監事會成員長行政職務再次發生變更登記——國(guo)壽(shou)集困(kun)網站、國(guo)壽(shou)資管、永安財(cai)險、華(hua)泰保障集困(kun)網站、海洋(yang)水(shui)運、溫馨衛生、渤海財(cai)險、永安財(cai)險、海保人壽(shou)、我(wo)國(guo)人民養老院、我(wo)國(guo)水(shui)產養殖互助合作(zuo)。
通用14家保險公司組織機構總總監職務級別會發生改變——華泰穩定(ding)(ding)集困、太平鎮財險、中郵人壽(shou)、半世紀人壽(shou)、合(he)成員壽(shou)、鐘意人壽(shou)、中融人壽(shou)、文明和諧(xie)綠色、西南部(bu)灣(wan)財險、華東財險、國民關于養老(lao)地(di)產養老(lao)、瑞再(zai)穩定(ding)(ding)、江海航運業(ye)穩定(ding)(ding)、中華漁業(ye)養殖互肋(lei)。
中小學險企管理層更迭更過多
從高管變動的機構類型看,相對于大型險企和保險集團公司,中小險企的高管流動性更高、人事更迭更頻繁。
業內人士指出,這其中的原因是:大型險企有著穩固的市場地位,內部管理制度相對完備,各項業務開展路徑也已成熟,尤其是規模所帶來的競爭優勢能夠保證相對穩定的業績,因此,高管在公司的位置相對比較穩定。
與之相對,中小險企面臨的生存發展壓力更大,一方面股權發生變更時,股東的變化會帶來高管的變化;另一方面企業的業績承壓無法贏得股東認可,也會導致高管頻繁變動。
對于保險企業來說,核心管理層變動必然會帶來公司經營理念和經營戰略的全面調整。而那些頻繁變動高管的機構則面臨著戰略頻繁調整帶來的人員穩定及業務持續發展的挑戰。
近百名農行保費業
擬任(ren)管(guan)理層聘任(ren)執證被否
高管的變動牽動著市場的關注度,也牽動著監管層的目光。據統計,自去年2月任職資格考試取消以來,已有近百名銀行保險業擬任高管任職資格被否。
具體來看,阻礙銀保系統高管任職的三大主要因素分別是:考核談話未通過、知識能力不足、過往經歷存“污點”。
2021年2月25日,銀保監會就《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進一步對保險業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進行規范,合理設置任職資格條件要求和任職資格審批范圍,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優化審批服務。
征求意見稿共56條,主要規定了需經任職資格核準的人員范圍、任職資格條件、核準程序、監督管理要求及法律責任等內容。例如,保險公司臨時負責人任職最長不超6個月;總經理任職人員需具有10年以上金融工作經歷且其中保險業工作經歷不少于2年;險企董事長必須有3年及以上金融工作經歷,總經理至少5年等規定,提高了任職要求。
業內人士指出,從征求意見稿可以看出,監管關注的重點不再是董監高的產生過程,而是董監高帶領企業在市場競爭過程中是否違規、引發系統性風險、侵害消費者利益,并據此決定是否執行監管規則,懲處企業以及追究相關董監高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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