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減少?國家醫保局回應
是什么劃入一個人賬戶的的金額以減少?
一是不適應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譜。原有制度安排中,以個(ge)人賬戶(hu)保障普通門診費用(yong)的方式難以滿足(zu)現實需求。
二是不適應醫療技術的飛速進步。隨著醫(yi)療(liao)(liao)技術的發(fa)展,之前群(qun)眾需(xu)要住院才能享受的診療(liao)(liao)服務,已越來(lai)越多地(di)轉變為門(men)診項目。個(ge)人賬戶有限的資金積累,難以適應參保(bao)人對門(men)診需(xu)求的大幅增長(chang)。
三是不適應我國老齡化發展趨勢。原有制度對(dui)門(men)診保障(zhang)力度不(bu)足,老年人小病(bing)時不(bu)舍得(de)花錢治療(liao),小病(bing)拖成大病(bing),最終(zhong)不(bu)得(de)不(bu)住院治療(liao)的現象不(bu)在(zai)少數。
“基于上述原因,群眾要求報銷普通門診費用的呼聲越來越高。”國家醫保局有關司負責人表示,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以內縮寫英文《指引意見書》),改革正式啟動。改革的核心是用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方式,來“置換”普通門診統籌報銷。改革涉及利益調整,不少參保人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會有不同程度的減少。
據了解,關于個人賬戶劃入方式,《指導意見》有兩個“調整”。
第一,對于在職職工,改革前,個人賬戶的資金來源由單位繳費的一部分和個人繳費共同組成;改革后,個人繳費依然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原來單位繳費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第二,對于退休人員,改革前,大部分地方每月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個人養老金實際發放數×劃入標準”;改革后,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本統籌地區實施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劃入標準”,其中,改革后的劃入標準比改革前有所降低。
如何保障改革紅利充分釋放?
目前,全國已有99%的統籌地區開展了普通門診統籌。國家醫保局有關司負責人介紹,2022年,普通門診統籌減輕職工就醫負擔1086億元。2023年以來,全國定點醫療機構已實現普通門診統籌結算4.41億人次,日均結算超過780萬人次,完成結算金額462.4億元。通過“待遇置換、資金平移”,改革的效果逐步顯現。
其中,有群眾反映,改革后雖然普通門診費用能報銷,但對于習慣在藥店購藥的患者來說,購藥報銷不方便。
對此,國家醫保局近期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左右統稱《通知怎么寫》)明確,參保人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可由統籌基金按規定報銷。《通知》還要(yao)求各(ge)地加大力度,實現(xian)定點(dian)醫療機構電子處方(fang)順暢(chang)流轉到定點(dian)零售藥(yao)店,方(fang)便參(can)保(bao)人憑處方(fang)開(kai)藥(yao)。
有群眾擔心,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配備不足,無法在一、二級醫療機構買到自己需要的藥品。
有群眾呼吁,希望進一步提升醫保便民化服務,讓群眾辦事“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