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在這地設立總部最高獎勵1億元!
時間:2024/1/22 10:17:50 | 來源:大連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局
近日,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大連區域性金融中心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措施》提出多項保險利好政策,具體如下:1.積極引進各類資產管理類企業。對新設或引進的保險資管公司等持牌資管機構,按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一…
近日,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大連區域性金融中心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的通知。
1.積極引進各類資產管理類企業。對新設或引進的保險資管公司等持牌資管機構,按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實繳注冊資本2億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4%給予獎勵,2億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對新設或引進、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總部,按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實繳注冊資本2億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6%給予獎勵;2億元至10億元(含)的部分,按照2%給予獎勵;10億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億元。對新設或引進的保險公司產品研發中心、數據處理中心、創新實驗室等職能機構、功能性總部(區域管理總部)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設或引進的保險公司一級分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設或引進的保險中介機構(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按照評級標準,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支持在連法人保險公司增資擴股,引入優質戰略投資者,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按其新增資本額的0.5%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鼓勵發展地方特色農業保險,滿足“三農”領域風險保障需求。落實航運保險補貼政策,對注冊在大連經營航運保險業務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保險機構,且航運保險產品經過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備案的,以2020年度航運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基準,對補貼年度超出基準的增量保費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增量保費的3%。對引入保險資金用于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及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老服務、醫療衛生、倉儲物流等民生工程的項目,按照當年新增實際投資額的0.5%給予項目主體補貼,每個項目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5)支持中山區和沙河口區打造具有較強創新示范效應的保險集聚中心。支持中山區和沙河口區發揮區位優勢,出臺促進保險各類要素集聚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聚集保險主體、支持產品創新和服務提升,推動養老金融發展,進一步發揮好保險保障作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3.鼓勵金融科技研發。對隸屬于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總部且獨立運作、有利于提升本市金融創新能力的全國性產品研發中心、創新實驗室等,其研發的產品、服務在國內同業產生重大示范引領作用的,經市政府批準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4.打造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體系。鼓勵在連保險機構設立科技保險特色機構、專營部門或專業團隊等。對在連新設科技(特色)支行、科技保險特色機構給予20萬元開辦費獎勵,對銀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科技保險特色專營部門或專業團隊給予10萬元開辦費獎勵。5.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保險補貼。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進行保費補貼,對于開放許可的知識產權組合保險項目保費補貼。